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網、南國都市報11月4日消息(記者 王天宇)海南昌江一男子幫人“看機子”,每天就有700元收入,然而,沒過多久,他就被警方傳喚了……11月3日,該起訴書在12309中國檢察網上公佈。9月23日,海口市龍華檢方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該男子依法提起公訴。
公訴機關指控:2020年4月份,被告人文某甲在海口找工作時,在微信上看到一個“看機子”的工作,每天700元人民幣。文某甲通過電話聯繫對方後,對方將多部“絡漫寶”的機子放在海口市龍華區某酒店門口的垃圾桶旁,之後文某甲就按照對方要求,隨機找一家酒店開房,9時至18時將電話卡插在“絡漫寶”的機子上安裝、開機並連接上網。
2020年4月30日至5月17日期間,被告人文某甲多次為對方在海口市龍華區某酒店、海口市瓊山區府城某酒店安裝“絡漫寶”的機子,獲利共計4200元。
經查,“絡漫寶”是一種可以多卡多代的科技產品,不法分子利用“絡漫寶”使被害人手機顯示的陌生號碼來自國內,並且還能實現回撥功能,使得被害人放鬆警惕,更容易上當受騙。而被告人文某甲安裝的“絡漫寶”的機子中曾使用過1557561XXXX、1867027XXXX、1854315XXXX、1860441XXXX、1981288XXXX等五個電話號碼,上述五個電話號碼與被害人徐某甲、戴某某、夏某某、袁某某、徐某乙至公安機關報案曾被詐騙的電話號碼相符。
2020年5月18日,被告人文某甲被公安機關口頭傳喚,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。
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檢察院認為,被告人文某甲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,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、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,其行為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相關規定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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